txt5200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前女友黑化日常 > 第313章 恶毒继母前女友(18)
    “镜澄——”

    老方丈重重杵了禅杖,  显然不相信他的话。

    “佛门圣地,  休得胡闹。”

    老方丈心里还抱着期待,  觉得镜澄是为了替师兄师弟们挡灾,为了浇灭燕国公的怒火,不惜挺身而出,以抹黑自己来成全众僧。

    说他喜欢上俗世女子,老方丈只觉荒谬。

    镜澄三岁稚龄的时候,  是由老方丈亲手剃度的,从三岁到二十六岁,一个连说话门牙漏风的小东西长成如今风华正茂的青年。亲手把一株摇摇摆摆的幼苗培育成枝繁叶茂的冠盖华树,  老方丈一直为此引以为豪。

    白马寺是天下第一圣地,  前来朝拜的王孙贵族多不胜数,  那些簪缨世家里养出的女儿,无一不是钟灵毓秀,惹得寺内僧人们动了凡心。

    而镜澄,作为最受追捧的年轻大德,  他二十岁便轰动世人,爱慕的女子不少是艳绝倾世的美人儿,可大师不懂风情,  始终恪守清规戒律,不越雷池半步。

    老方丈怜惜爱徒的慈悲心肠,却不能容忍他为了这一群六根不净的弟子牺牲自己,  他缓和了脸色,  慢慢开口,  “为师知你心意,但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犯了错理应受罚。”

    僧人们倒是没有对老方丈这近乎偏爱的话表现出激烈的抗议,他们对镜澄这位小师弟同样心服口服,他风韵高朗,又文采斐然,犹如一朵出尘不染的圣洁青莲,打死他们也不相信对方会为一个红尘女子意乱情迷。

    他们跟老师傅的念头是一致的,认为镜澄是想给那些犯错的僧人脱罪,转移燕国公的怒火,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

    在方丈希冀的目光之下,爱徒终究是违背了他的期望,缓缓摇了摇头。

    “师傅,弟子不是胡闹。”

    朱红的袈裟法衣被主人弃置一旁,他双手覆着冰凉的地板,又是重重磕了个头,响声之大令老方丈吓了一跳。

    镜澄的额头上多了一个鲜红的红印子,他低声道,“弟子确实,已有心上人。她很好,弟子也想好好珍惜她。”

    “孽障——”

    老方丈气得雪白的胡须不断发颤。

    “释镜澄,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师傅?”

    老方丈修身养性,鲜少有发怒的情态,尤其对于他最宠爱的小徒,向来是温和爱护的,偏心虽然不显,但也足够令其他弟子眼红了。明显是气得狠了,当面喊镜澄的法名。

    镜澄的法名是方丈取的,如明镜般澄澈无尘,寄予了很大的厚望。而出家人的法名前,皆冠以释姓。方丈是在提醒他,不要一时糊涂,忘记自己最初发下宏愿的姓。

    站得最近的僧人连忙扶住了方丈,生怕这个老人受到过大的刺激而昏厥过去,一边劝道,“师弟,你这是何苦呢?快跟师傅老人家认个错。”

    方丈也等着他的回答。

    沉闷的气氛中,那年轻的高僧再度,重重磕头。

    宝殿的佛祖依然在拈花微笑,而他座下的弟子却生了反骨,要叛出佛门,不做静水中的青莲,而是落入人间,一心一意要簪在女子鬓间的,做她温柔而深情的解语花。

    “师傅,弟子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知,人生在世,身处荆棘,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可是师傅,那个深夜,弟子写了一百遍的莲华经,一千遍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却仍旧无法停止那蔓草般疯长的欲念。”

    “心动又妄动,弟子早就伤得遍体鳞伤。师傅,初此见她那日,弟子就已经无法回头了。”

    方丈大怒,“你这是要死不悔改了?”

    “请师傅成全。”

    “嘭——”

    金色禅杖沉重敲在他的背脊,镜澄闷哼一声。

    “请师傅成全。”

    “嘭嘭嘭——”

    “请师傅……成全……”

    不多时,镜澄的后背已是一片血肉模糊,血色顺着僧衣流淌下来。剧烈的痛意使得镜澄整个脑袋昏昏沉沉的,仿佛响着一片嗡嗡的嘈杂之声。到最后,全身湿透的镜澄凭着本能的意志咬着牙强撑着。

    被敲了上百遍的脊骨始终挺得端直。

    他不怨师傅的责罚,那是他该受的。

    咎由自取……却也,死不悔改。

    等镜澄因为疼痛而抽搐着晕过去之后,备受世人崇敬的白马寺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牵连着许多僧人的命运。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国公爷走失了一只雪狐爱宠,上门讨要时,却从寺里搜出了一大批红尘俗物,从而引起轩然大波。

    最令世人难以接受的是,有着佛陀转世之称的大德名僧释镜澄,竟然自甘堕落,爱慕俗世女子!

    信徒们对镜澄有着狂热的膜拜,经过陋巷布施一事,这种狂热更是抵达了顶峰。在他们的心目中,镜澄不染纤尘,坐在莲花台上渡化世间苦厄,他的一生就应该是为天下,为万民的,怎么能够狭窄到只容一个人?

    众生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纷纷跑到白马寺前讨要说法。

    然而正主始终没有出现过。

    信徒们的失望和愤怒与日俱增。

    遭此一劫,白马寺如同蒙尘的白壁,笼罩的光辉也暗淡了下去。

    在方丈与弟子们焦头烂额忙着处理这场劫难时,罪魁祸首却悠闲地揽住了妻子的纤腰,在湖心的中央赏看漂亮的雪景。

    婢女们手脚勤快地煎水烹茶,半分眼风都不敢往国公爷以及夫人身上捎去,战战兢兢做自己的事。

    琳琅被燕国公当做不懂事的孩童一般,被他紧紧抱在膝上。虽说是夫妻,但两人成婚数月以来,燕国公在外人的面前还是很克制的,不至于孟浪到当众抱她,而且还是无比羞耻的爹爹抱法。

    “你别这样,放我下去。”琳琅脸色通红,小声地哀求。

    燕国公偏过了头,在琳琅嘶的一声中咬住了她的耳朵,那温热滑腻的舌尖细致打着转儿,传达着一种炽热的蛊惑。

    琳琅起先还强忍着,后来这人愈发放肆,沿着耳后的红痣,一路吻到颈肩的锁骨,她就不得不喊停了,“干什么呢?”她推了推男人的脸。

    燕国公顿了顿,又轻咬了手背一口,微微刺痛。

    琳琅没有看他,燕国公也不恼,反而是带了清朗的笑意开口,“夫人,你的赤凤凰儿还在为夫的手心里挣扎,如此冷待为夫,就不怕为夫一个不高兴,将他赶尽杀绝么?”

    妻子猛然抬头,似乎不敢相信他竟会用这种方式来逼迫她。

    “笑一笑,嗯?”

    燕国公指腹点了点她的唇,颇有宠溺的意思。

    琳琅身体僵硬,最终无奈屈从,照着丈夫的意思扬了扬嘴角。下一刻便被捏住了下巴尖,对方低头吻了上来,抚着梳着发髻的后脑勺,轻车熟路掠进了两瓣薄薄的胭红细缝,鱼戏春水,与她极尽温柔缠绵着。

    纵然妻子最近表现得特别温顺,燕国公也没有放松对她的监管,琳琅被禁足在小苑里,不得出门半步。

    小苑的拱门之外,是层层的重兵把守。

    琳琅想要出去的方法也很简单粗暴,在燕国公上朝的途中,她趁人不备,直接打昏了送饭的婢子。对方身形与她相差无几,琳琅端详了她的脸庞片刻,给自己画了个相似的妆容。

    她顺利从国公府中脱身,去了白马寺。

    昔日香火繁盛的佛寺,只有几个僧人在殿外扫雪,颇有门庭冷落的凄凉感。

    琳琅转头去了一处院子。

    纸窗是大开的,着了单薄僧衣的人,迎着寒风,痴痴看漫天飞雪。才短短几日,镜澄形销骨立,俊秀的脸庞上毫无一丝血色,也唯有眉间那粒丹砂殷红夺目,提醒着此人犹在人间。

    “阿秀!”

    琳琅掀开了嵌着雪绒的兜帽,朱唇玉面,如同一株色泽嫣然的远山芙蓉,俏生生立在风雪中。

    和尚呆呆瞧着人。

    好久,他才回过神来,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不是梦。

    也不是妄想。

    镜澄竟连门也不开了,急急爬上了窗沿,动作比起往日的利落多了几分笨拙。

    他差点没摔折在地。

    可他已经无暇顾及背上的伤,腿上的痛,还没站稳,身体自动跑了起来。

    “哒哒哒——”

    双脚陷进雪泥里,发出簌簌的声响,冰冷而刺骨的冰水瞬间浸湿了僧履。

    镜澄却是满心欢喜。

    竭尽所能的,不惜一切的,飞奔到她的面前。

    “阿秀!”

    琳琅这次是尖叫声。

    那僧人如鹿般冲了上来,却抱住了琳琅的腿,她身体不由得往前倾,整个人被举得高高的。

    甚至比镜澄还要高出一个头。

    “我竟不是在做梦。”他说。

    琳琅还没说话,这和尚又念了一句,“罢了,做的也是美梦,没什么可遗憾的。”

    “噗嗤——”

    心上人笑他这副傻里傻气、患得患失的神态,慢慢低下脸来,额头相抵,冰凉处蔓延出温热的情意,“你没做梦。”

    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落地的花,“阿秀,我来了。以后,也不走了。”

    镜澄眼眶微微泛红。

    在他千夫所指、低入尘埃的时候,她来了,义无反顾的,来了。

    “那你要跟我走么?”他仰着头,干净澄澈的眼眸曾经装着他的佛,现在装的是他的所爱信仰。

    “去江南,去大漠,去你所有喜欢、愿意停留的地方。如果走累了,我们就找一处水秀山清的地方,盖一间草房,养一头小牛,再犁几亩小田,种几树桃花。再等几个春秋,瓜熟蒂落,咱们就可以看那憨憨的小马驹在溪头剥莲蓬了。”

    “跟我走,好吗?”

    他赤诚地捧出一颗心,毫无保留的,让她看缠绕在上面的相思纹路。

    琳琅手指摩挲着他的秀美眉眼。

    “好。”

    镜澄快活笑了。

    他终于要成了她身边的温柔情郎。

    “我很高兴,你能跟我走。”

    他扬起脖子,庄重地吻了吻她眉心。

    可惜,我是没有未来的罪徒。

    怎能让你跟我以身犯险?

    镜澄捏了捏琳琅的后颈,一阵尖锐的刺痛传来,琳琅失去了意识,软软滑落在他的身上,昏迷之前,她只见得那朱砂红得浓烈,红得张扬。

    盛到极致,便是衰落。

    “太迟了。”

    他唇瓣在她耳边温柔开阖。

    你来的太迟了。

    从五月初六,第一次见你,到十二月二十三,最后一次见你。

    如同蜉蝣的光阴,短暂得令他来不及沉淀,于是这份喜欢天真而莽撞,甚至带着伤其身痛其骨的血腥。

    来的太迟了。

    让他来不及度量潜生在血脉里的情愫是不是符合规矩,是不是符合礼法,只想倾己所有的,教她明白他的悸动。

    再早一点就好了。

    如果是四月初八就好了,来得及予你一粒结缘豆。

    如果是正月十五就好了,来得及送你一盏红花灯。

    如果是他三岁就好了,来得及,把余下的年岁熬成三坛酸酸甜甜的青梅酒,埋在桃花树下。

    拜堂时开一坛。

    满月时开一坛。

    暮雪白头时,再开最后一坛。

    如果再早一点就好了,在雪中,他这么想着,固执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