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5200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迷踪谍影 > 第133章 赶赴荡口
    “孟爷,朝天九路香,我点第一柱。天门朝南开,有缘随我来!”

    一大早的,就有人敲开了门。

    一共是四个人,领头的那个,一见孟绍原立刻一抱拳,说了几句。

    孟绍原是真害怕这些江湖黑话。

    一句都听不懂。

    什么朝天九路香,这可不科学啊,点不起来啊。

    天门?

    怎么去?

    打的去还是坐高铁去啊?

    “孟爷!”

    领头的那个也不管孟绍原有没有听懂了,一竖右手大拇指“我们家三爷说了,今日正午,请孟爷喝茶!”

    别说,这句大概意思能懂,就是要见面了是吧?

    孟绍原板着脸“在哪喝?什么茶?”

    没想到,他居然蒙对了。

    那人一听,行家啊!

    又是一抱拳“喝的是江湖茶,走的是江湖路。孟爷要问在哪喝,无锡荡口走一遭。”

    这帮人,难道说话就不肯好好说吗?

    “我知道了。”

    孟绍原一本正经,板着脸冷冷说道“四位请在外面等,我稍后就来。”

    “我等在外恭候孟爷大架!”

    孟绍原走回了院子里,郭瑞、邱兴昌、祝燕妮已经在那等着了。

    “来了?”祝燕妮一看他回来,开口就问道。

    “来了。”孟绍原默默的点了点头“我先走,一会你和老曹一起,直奔荡口,按照计划行事。”

    很难说郭瑞和邱兴昌现在的心情。

    孟绍原精准的判断力,祝燕妮这些老人,很早就知道了。

    可是在这两个新人眼里,那份敬佩就难以用语言来表达了。

    本来对孟绍原判断薛三枪会选择在荡口见面,两个人还将信将疑,然而现在完全就证实了啊。

    “这个,你带上。”

    祝燕妮掏出了勃朗宁手枪。

    没想到,孟绍原却摇了摇头“不必了。”

    自从到了江阴,孟绍原身上就一直没有带过枪。

    很简单,一是薛三枪绑了自己,一定会搜身,第二,一把手枪可以杀了多少人?

    这次,一样如此。

    虽然这次搜身的可能性小,但一把枪,能起到什么作用?

    “别忘记,这次我是带着大洋去的。”

    孟绍原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拍了拍那口箱子。

    说完,一挥手“咱们走。”

    郭瑞和邱兴昌一起抬起了那口箱子。

    走到门口,身后忽然传来祝燕妮的声音

    “记得,好好的,别死了。”

    ……

    这次,没有蒙眼。

    薛三枪准备了几辆马车,估摸着赶马车的,也是他们的人,一点手脚都做不得。

    从江阴到荡口,一路上,所有的休息点,早就有人在那接应了。

    赶路并不匆忙,看起来负责带自己去的四个人,也在掐着时间点。

    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绝不匆忙。

    孟绍原一句话都没说,就是躺在马车上,翘着二郎腿,嘴里还不时的哼着这个时代谁也听不懂的歌。

    “太阳对我眨眼睛,鸟儿唱歌给我听……大王叫我来巡山,抓个和尚当晚餐……”

    和他在一辆马车上,两个薛三枪的手下,听的是面面相觑。

    这是什么戏啊,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

    可别说,还怪好听的。

    赶了一个上午的路,看看快到荡口,马车在一家小饭店门口停下。

    看看周围,荒郊野岭,除了这家店连个像样的人家都没有。

    “孟爷,咱们就在这里用餐。”领头的毕恭毕敬“凡是来荡口的,到了饭点,都在这里吃饭。不瞒您说,这也是我们家三爷的店。”

    孟绍原立刻明白,这大概和当年梁山好汉的山下酒店一样,是用来监视过往客人的吧?

    嗯,季一凡是个老特务的,一定会发现这点,更加小心谨慎,绝对不会暴露的。

    否则,现在这些人就不会对自己那么客气了。

    一进饭店,一桌饭菜早就安排好了,掌柜的也是懒洋洋的,冲着进来的人点了点头,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请!“

    领头的一挥手,请几个人坐了下来“三爷说了,穷乡僻壤,招待不周,等到事情了了,三爷在无锡城里,大摆酒宴三天三夜,来给孟爷赔罪!”

    “好,好。”

    孟绍原随口敷衍着。

    一会还有事,所以只有饭菜,没有酒。

    孟绍原吃了几口菜,忽然问道“朋友,贵姓大名?”

    “不敢,小姓米,米子朗!”

    名字蛮怪的。

    其实这个米子朗,孟绍原认识。

    那天,他被绑到船上,薛三枪让手下出去的时候,离薛三枪最近,但却第一个出去的,就是他!

    孟绍原慢吞吞的说了一句“米兄昨天和媳妇过的挺开心啊。”

    米子朗一惊“你,你怎么知道的?”

    他是薛三枪的亲信,所以薛三枪特别给他娶了一个媳妇,平时里单独有一艘船当成自己的家。

    问题是,这个姓孟的怎么会知道啊?

    这还不容易?

    孟绍原觉得心里好笑。

    你看看你身边的人,一个个穿的肮里肮脏,邋里邋遢,浑身油污,一身的鱼腥气。

    只有你,穿的干干净净的,就连袖口那块补丁,也明显是刚补上去的。

    还有你的指甲。

    水上讨生活的,个人卫生细节从不在乎,经常要杀鱼,因此指甲常不修剪不说,而且指甲缝里藏污纳后。

    可再看看你,指甲刚刚修过,缝隙里一点肮脏东西都没有。

    说明你是个很注重个人卫生的人。

    当土匪,风里来雨里去,刀头舔血,谁会在乎这些?

    衣服破了,还会细心补好?

    说身边没个女人谁信啊?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你脖子右侧上部有个红印子……那是,女人用力嗅出来的……

    这种印子,非要两三天才能消掉。

    米子朗又哪里会想到这些。

    孟绍原神神秘秘一笑“我会看相,而且特别的准。”

    米子朗恍然大悟,更无怀疑“孟爷,得麻烦请您看看我的运势怎么样?”

    孟绍原装模作样,上下看了好大一会,这才缓缓说道“米兄,你这面相,虽然偶有小厄,然而日后必然是大富大贵,前途不可限量啊。”

    米子朗听的喜不自胜。

    孟绍原有句话还没有告诉他

    爱干净,有家室的男人,往往不是特别勇敢。再加上那天,薛三枪一说离开,你第一个就开溜,那说明你胆怯,不想惹事。

    这样性格的人,其实并不适合当土匪。

    孟绍原很好奇他是怎么当上的。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