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5200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九零年代艺术家 > 第751章 奇葩邻居(1)
    “宿主,你就没发现,你已经变成了你上辈子最厌恶的那类人吗?”

    “沉迷吃瓜,无法自拔”的系统,本着“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想法,毫不犹豫地将刀子对准了林初夏,速度那叫一个“快准狠”,别说眼下,林初夏并没有准备,就算有所准备,也会在这般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捅个正着。

    “瞎说!”

    林初夏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压下胸腹间翻腾的怒气,然而,那捏得“咯吱”作响的手指,和抿成一条线,特别严肃的面容,和看周围人时,跟看必需除之后快仇人般的凶残视线,都暴露了此刻她的真实状态。

    系统见好就收,再次遁得远远地。

    远到什么程度呢?别说活了两辈子,就是再活两辈子的林初夏,即使点亮了科研的天赋,也不可能找到它藏身之地的那种。

    林初夏“……”

    两个小时后,林初夏顺利抵达老家。

    这回,和往常不一样,老家的大门竟然紧锁着。

    然而,林初夏一脸的“本该如此”,竟让不知何时又偷溜回来,藏在不知名的地方,瞅着林初夏,生怕错过林初夏脸上任何细微情绪的系统,也都惊诧不已。

    “初夏回来啦?”

    正抓着儿女一起打扫卫生,迎接新年的杜凤,听到隔壁传来的动静后,就探出大半个身子来。

    只见她看了看拿着锁匙开门的林初夏,又看了看她身边的三个行李袋,最后,目光才停留在她身上那件红色滚白狐狸毛绣花斗篷上,脸上就浮现一抹浓浓的不赞同。

    “你又买新衣服啦?初夏,不是我说,你这样就不对了。虽然,你妈现在市里上班,每个月能赚很多钱,别说一个月给你添一两件衣服,就是添五六件都没问题。但是,那些钱是怎么赚来的,你比谁都清楚。她年纪那么大了,本来身体就不好,还不管不顾地去赚钱,这不是拿命去吭嘛?”

    “上次她回来,我就跟她说过,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够用就行。别只顾着赚钱,到时候,身体垮了,赚来的钱都不够治的,连棺材本都倒贴进去了,那才是够呛!她这个当妈的,不好跟你说这些,我这个做邻居的,见了你,就不得不说你两句了。”

    “你说说,你读的那啥高中,不是有校服吗?你们学校不是还规定,每天都要穿校服吗?你买那么多衣服,在学校又不能穿,就只能放假的时候穿一两次,就又得压箱底,这不是浪费嘛?”

    “我知道,你们这些年轻人,都有那啥攀比心,见到别人有的,也不管自家能不能负担,就一个劲地跟父母要!但是,你那些同学是什么样的家庭条件,你又是什么样的家庭,你自己心里就没点数?!”

    “劈里啪啦”一通话,兜头冲林初夏砸来,只将林初夏砸得头晕眼花,半晌都没能反应过来。

    没办法,前世今生,如杜凤这般以“长辈”的身份,扯着“为她好”的大旗,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这样一番冠冕堂皇,任谁听了都觉得很在理,挑不出丝毫错漏的话的场景,她只在电视和小说中见到过,现实生活中,“哐当”一声,降临在她身上,还真是开天辟地头一遭。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前世,在广城漂泊多年,终于有了好几套房子车子和足够悠哉惬意养钱的她,即使偶尔回家,也只在市里自己买的那套房子里居住,因此,在周围邻居都没有熟人的情况下,如杜凤这般的老邻居,也就没有了说教的机会。

    至于广城?就和京沪等大城市一样,本地人口数只是外来人口数的零头。因此,旁的不说,这种“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关起门来过自己小日子的钢筋水泥铸就的城市特有的“独”生活,确实很受包括林初夏在内的年轻人的喜爱。

    “杜姨。”

    不过,到底是活了两世,从某方面来说,也确实当得起“狐狸”这个称呼的林初夏,因此,很快,她就反应过来,无奈地抚额,抬头,清凌凌的眸光,和杜凤那看似“恨铁不成钢”,实则满满算计和阴狠的眼眸撞了个正着。

    下一刻,杜凤就如同被掐住脖子的大鹅一样,伸长了脖子,拼命挣扎,却依然无能为力,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体被对方扒毛抽筋剔骨,炖成一锅美味的鹅汤。

    不,不!这是错觉!错觉!!

    杜凤心里疯狂地呐喊着,胖乎乎,逢人就咧嘴笑开来,给人一种慈祥和蔼长辈感觉的圆脸,在这一刻,变得异常地狰狞可怖起来。

    “外公知道我一学习就忘我,坐在那儿大半天都不动弹一下,怕我冷着了,生了冻疮也就算了,就怕一着凉,隔三差五就感冒,影响学习效率不说,还对身体不好。所以,他才特意去商场买了布,拿出以前跟人换的狐狸毛,特意给我做了这件斗篷。”

    “南山中学虽然要求学生穿校服,但是,冬天太冷了,教室和宿舍里也没供暖,所以,学校是允许大家在校服外面再套一件棉袄、羽绒服和斗篷的。自从我穿上这件斗篷后,学校里的女生几乎人手一件,因为它又大又长又厚,不仅保暖,还穿脱特别方便。”

    “杜姨,我这次会在家里待好几天,你要不要也找个裁缝,按照我这件斗篷的样式,给宋兰姐也做一件?虽然,宋兰姐前年就毕业,也分到县血站,按照要求,是必需穿白大褂。而,白大褂也挺大的,能套棉袄穿着。但是,白大褂就是用白色棉布做的,套上去后,就会给人一种圆滚滚,胖乎乎的感觉。”

    “小孩子这样的话,会让人觉得可爱,老人的话,会给人一种生活幸福、心宽体胖的感觉。但是,二十来岁的年轻姑娘这样穿,就会给人一种家里养尊处忧,好吃好喝地全部供着她,让她在大家都苗条的情况下,长得又肥又肚,跟个母猪一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