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5200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废物夫君我罩着 > 292.那我的呢
    之前到安阳城的时候,因为着急进山,所以根本没工夫四处逛逛看看,这会儿一路走来,才发现原来这千渝城这么热闹——

    宽阔的街道向东西两边延伸,足够两架马车并排而行,街道两旁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贩卖着各种稀奇的玩意儿,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大概因为远离都城,偏安一隅,千渝城的民风更加奔放自如,看上去好不热闹。

    “那个那个!”

    小桃拉着朝歌往一个路边的小摊走去,“阿婆,给我来两斤冰糖山楂!”

    阿婆一头银发,面目慈祥,一边拿油纸装山楂,一边开口,“小桃姑娘身边这位是谁呀?”

    “阿婆,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我家小姐!”

    朝歌一挑眉,想着小桃他们在千渝城不过也才待了十几日吧,能和商贩婆婆混得这么熟,一看就没少光顾人家的生意。

    看得出小桃和丑儿也没少跟这位阿婆拉家常,小桃才一说,阿婆立马点头看着朝歌,“原来就是这位姑娘啊,长得真好看!”

    阿婆说着用小木勺舀了一颗冰糖山楂递到朝歌面前,“姑娘,尝尝这个,自家种的山楂,自家熬的冰糖,味道好,吃了还不会上火!”

    朝歌接过山楂,浅浅笑了笑,“谢谢阿婆。”

    银发阿婆看着朝歌,一个劲地点头,装好两斤冰糖山楂却没着急递过来,反而拉起了媒,“不知姑娘是否婚配啊?考不考虑嫁到我们千渝城来?”

    朝歌刚准备开口,可是被银发阿婆抢先了一步。

    “我们千渝城的少城主啊,那可是相貌堂堂,武功高强,只可惜眼光太高,二十好几了还没婚配,我看姑娘生得这么漂亮,要不明日我去城主府送山楂的时候随我一起去相相?”

    朝歌又准备开口,但还是被人打断了——

    “不行!”

    阿灭直直扑倒小摊子上,手一伸,把朝歌拦在身后,“阿婆,这是我家夫人,不是什么姑娘了!”

    “瞎说!”

    阿婆瞪了阿灭一眼,视线移到朝歌的发髻上,“这明明是姑娘家的发髻,我看小伙子你是中意这姑娘吧?”

    阿婆说着,又给朝歌递了一颗山楂,“这姑娘确实生得好,水灵灵的!”

    这话一出来,阿灭吓得半死,赶紧四处查看有没有鬼殿的人。

    自己中意夫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要是传到主子耳朵里,那他估计这辈子别想着娶媳妇儿了!

    “阿婆,你可别乱说!这真是我家夫人!”

    阿灭急得扯了扯朝歌的袖子,“夫人,你倒是说句话啊!”

    朝歌一挑眉,一脸茫然地开口,“说什么?”

    阿灭彻底愣住了,一路上自己看到在马车里夫人和主子那腻歪劲是错觉吗!

    阿灭这楞呼呼的表情,逗得朝歌身边的小桃和丑儿扑哧一笑。

    “阿婆,你的山楂真好吃!”

    小桃接过包好的山楂,两人拉着朝歌往前走,“小姐,前面还有一个买糖水的大婶,她家的芝麻糊特别香!”

    朝歌偏头看了看丑儿,“你这是被小桃同化了?”

    丑儿低头笑了笑,算是承认了。

    这种换着好东西的日子,她以前真是想都不敢想的。

    主仆三人说说笑笑地继续往前走,阿灭刚准备追上去,就被银发阿婆一把拉住了——

    “小伙子,我看你虽然配不上那姑娘,但还是很不错的,我家隔壁有个丫头,年芳十六,样貌也是不错的,阿婆给你牵牵线?”

    阿灭吓死了,掰开阿婆的手赶紧逃!

    走在前面的三个人,听到阿婆给阿灭说媒,笑得前俯后仰。

    “哈哈哈哈,小姐我跟你说,这个阿婆可有意思了,我和丑儿第一天来跟她买冰糖山楂,她就想给我俩说亲事来着!”

    “是啊!”

    丑儿说起这事小脸一红,“我也是来了才知道,这千渝城居然还能姑娘给自己说亲呢!看上谁家公子,谁家小姐,就自己去找媒人说道,当街表白的都有!听说好多夫妻都是这么成的!”

    说着,正好一对年轻男女手拉手地迎面走来,两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甜蜜的笑容。

    这样的开放和自由朝歌很是喜欢,嘴角不自觉地勾起。

    大概是因为又想到了墨千玦,朝歌的笑意更浓几分。

    “说来听听,阿婆都给你们说了哪家的媒,要是对方人还不错,我倒是可以去帮你们物色物色的。”

    朝歌想着,这两个丫头年纪也到了,是时候给她们说个好人家了。

    “小姐!”

    “小姐!”

    两个小丫头不约而同地开口,“小桃才不要嫁给臭男人,嫁过去洗衣做饭伺候公婆还得受气,哪有跟在小姐身边舒服!”

    不知道是不是在朝歌身边待久了,小桃这想法,倒是很前卫。

    朝歌笑着摇摇头,“你个小丫头倒是会打主意!”

    “丑儿,你呢?”

    “丑儿一辈子都不嫁人,就在小姐身边伺候着!”

    丑儿说着,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脸上红色的胎记,头低下去几分,眼中透出自卑。

    丑儿说想伺候朝歌一辈子并不是假话,但是她不愿意嫁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觉得自己相貌丑陋,肯定是不会有人喜欢的。

    朝歌注意到丑儿的动作,柔声道,“丑儿,你知道吗,身上有胎记的孩子是很幸运的,因为胎记是被神仙亲吻过的痕迹。”

    这瞎话,是当初朝歌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在一个咖啡店里听到的一对母女的对话。

    不过这里没有天使,朝歌只能把话里的天使换成神仙。

    “神仙?”

    丑儿和小桃都有点不太明白。

    “对啊——”

    朝歌点头,“在一堆小孩子里,神仙会觉得其中几个特别可爱,忍不住亲亲他,抱抱他,给他留下痕迹,这样的话以后他投胎到人间,神仙就能一眼认出他,然后就会在天上保佑他。”

    小桃面露疑惑,“真的吗?”

    “是真的……”

    开口的是丑儿。

    丑儿抬起头,转过脸来看着朝歌,“一定是天上的神仙在保佑我,才让我能遇到小姐!”

    听丑儿这么一说,小桃也觉得很有道理,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

    天使亲吻的痕迹,朝歌在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只觉得是无稽之谈,是用来骗小孩子的,可是当看到那个破涕为笑的小女孩时,朝歌便明白,或许他们听起来很可笑的答案,能治愈那些受伤的心灵。

    “所以啊,神仙也会保佑丑儿,找到一个疼你的人。”

    丑儿和小桃不同,虽然两人都是在夙府里受人欺负,但小桃不管怎么说,身边还有个夙三小姐,可丑儿却是一个孤独地过了这么多年,心里再委屈,连个可以说说话的人都没有。

    这样的人,太渴望被疼爱了。

    朝歌心里清楚,比起自己作为小姐,作为姐姐的疼爱,心爱的男子的疼惜,更能治愈丑儿从小到大的伤口。

    嫁人是大事,如果真有值得托付的男子,朝歌一定会开心地把这两个丫头嫁出去,但若没有合适的,只要她们愿意,朝歌更希望她俩在自己身边待着,就算熬成老姑娘,也总比委屈憋闷地过一辈子好。

    特别是丑儿,她的婚事,朝歌是一定会慎重的。

    丑儿情况特殊,她脸上的胎记势必会让很多男人介意的,但朝歌也相信,不是所有男人都只看外貌。

    “好了,这事也只是提起来,你们不用着急,有了中意的跟我说,我给你们参谋参谋,若是没有,多养你们一张嘴也不成问题的。”

    有了朝歌这句话,两个丫头就像吃了定心丸。

    “可是小姐,万一人家说我们两个老姑娘嫁不出怎么办?”

    丑儿有点担忧地开口,她们是朝歌的丫鬟,如果年纪到了还一直不出嫁,别人会觉得是朝歌扒着不让她们嫁人,是会说朝歌闲话的。

    “谁敢说?”

    朝歌一瞪眼,“姑奶奶撕烂他们的嘴!”

    两个小丫头对视一眼,笑出声来,是她们小姐的风格没错了!

    三人沿着街道往前走,天都快黑了,半条街都还没走完呢。

    两个小丫头拉着朝歌,恨不得把她们这几天吃到的好玩的,见到的有趣的,统统跟朝歌分享。

    跟在后面的阿灭,肩上扛着,手里拎着,嘴里叼着,胳膊上夹着,大包小包,全是这两丫头买的东西。

    这会阿灭总算知道,主子让他跟着夫人为什么了——

    为了当苦力啊!

    阿灭很是想不通,夫人为何这么惯着这俩丫头!

    她们是丫鬟啊,不是小姐啊,怎么她们说买什么夫人就给就买什么呢!

    阿灭嘴上作为丫鬟,摆不清自己的身份,反思!

    阿灭心里呜呜呜呜,好羡慕……

    阿灭正想着呢,朝歌转过头来,手里拿着一双鞋,“你穿多大的?”

    阿灭看着朝歌手里的男款靴子,一时反应不过来。

    “你鞋破了,没发现吗?”

    小桃一脸嫌弃地指着阿灭的脚,大拇指的地方破了一个小洞。

    阿灭眨巴眨巴眼睛,“夫,夫人,你要给我买鞋吗?”

    朝歌看了看手上的鞋,“对啊,这家靴子做得还不错,料子一般,但是底很厚实,我给洛水买了一双,你也挑一双吧。”

    洛水师父真好,到哪里都想着我。

    阿灭喜上眉梢,“不挑不挑,夫人你买什么我就穿什么!我鞋子八寸正好!”

    “那和洛水一样。”

    朝歌说着,挑了两双一模一样的鞋,结账。

    天色也差不多了,而且阿灭身上是在也拿不下什么东西了,虽然还有半条街没逛完,也只能等明天了。

    “小姐,千渝城有一家馆子,专门做野味的,味道可好了!我们去那儿吃晚饭吧!”

    终于到吃饭的环节了,小桃显得特别兴奋。

    “这家馆子可是限量供应的,小桃知道你们今天回来,今早特意去求掌柜的,让他给留了一桌。”丑儿开口。

    “可以啊,今天我请客,你们想吃什么随便点!”

    朝歌豪气地一挥手,把两双鞋挂在阿灭脖子上,开口道,“阿灭,你回去把东西放一放,然后叫上玉儿还有客栈里的其他人,我们先去点菜等你们过来。”

    见吃大餐也有自己的份,阿灭顿时浑身充满干劲,撒腿就往客栈跑。

    客栈。

    这间客栈,朝歌来的时候就让大熊包下来了,就连客栈老板都打发回家了,就留了个哑巴小厮打扫打扫卫生什么的。

    客栈虽然不算小,但是朝歌原本打算的就是刚好够住就行,就只算了宣一他们的房间,阿灭的房间是临时用杂物间改的。

    “主子!”

    阿灭小跑着冲进屋子,一边把身上的东西放到桌子上,一边开口,“夫人让我告诉你,今晚到外面吃饭!”

    “嗯?”

    墨千玦放下手里的茶杯,看着阿灭,出去吃饭不奇怪,奇怪的是怎么这小子这么高兴,显得好像以前没给他吃过好吃的一样。

    “是个很有名的馆子,专门做野味的,每天限量供应,味道可好了!”

    阿灭把小桃和丑儿的话学了一遍。

    “嗯。”

    墨千玦说着就站了起来准备赶过去,哪怕后厨已经在做饭了,但他连多问一句都没有。

    只要歌儿喜欢,他是怎么样都可以的。

    墨千玦站起来了,阿灭倒是一屁股坐了下去,迫不及待地换上新鞋子。

    本来墨千玦不觉得有什么的,阿灭也是一时高兴,得意忘形了,站起来走了两步,在墨千玦面前显摆——

    “主子,怎么样,这鞋好看吗!”

    墨千玦扫了一眼,没有发表意见。

    阿灭跺了跺脚,“嗯,夫人说得没错,这靴子的底纳得确实不错!”

    朝歌会跳鞋墨千玦完全不觉得奇怪,习武之人,靴子合脚经穿,是很重要的。

    “要不说我们夫人好呢,从小到大,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我买鞋呢!”

    阿灭很小就跟着墨千玦了,鬼殿的人,吃穿住用,都会统一给大家置办。

    “她给你买的鞋?”

    正兴奋的阿灭完全没注意到自家主子的眼神变化,继续傻乐着开口,“对啊,夫人给他徒弟买了一双,给我买了一双!”

    墨千玦微笑,很好。

    “那我的呢?”

    瞬间,阿灭就觉得鞋底上生出了千百根芒刺,扎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