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5200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朕就是喜欢偷怎么了 > 第238章江山如画
    反正他也没时间狩猎,为了节制羽林军,刘志便废物利用,将其一直安置在上林苑中。

    这两年羽林军被刘志当成了圈钱的工具,几次改组几次明码标价贩卖职位,赚了个盆满钵满。

    几个月以前,虎贲中郎将赵恺请缨出征,刘志便让他在京师军队里面挑选士卒。

    一千人的名额,结果大部分都是卫尉和执金吾,那些花了钱来混出身的世家子弟,就没几个愿意去边关的。

    凉州大捷传出来后,听说赢得如此轻松,估计有许多人都会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吧。

    可他们不明白,再容易的军功,那也是真刀真枪在战场上用命拼出来的,比不得他们平日里狩猎游玩。

    现在并州战争即将来临,他这个当皇帝的,准备亲自出马,忽悠一批人去上战场送人头。

    当然,也有可能是送他们一场天大的造化。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不用战争消耗掉一批前浪,他怎么好对羽林军彻底下手。

    羽林军,便是他准备对世家开刀的一个契机,所以,这一环至关重要。

    九月的郊外,金风送爽,田野间一片金黄,正是一年中最舒适的季节。

    刘志坐在六匹大宛汗血宝马驾驭的黄盖车上,踌躇满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他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豪迈地来上一句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上林苑与洛阳和偃师呈鼎足之势,虽然没有前汉时规模宏伟,但也是大汉第一园林,纵横三十多里地。

    梁冀所修建的西园,以华丽精致著称,但上林苑作为皇家狩猎场,却保留了大量的自然风光。

    山深林密,葳蕤葱茏,此时正是各种猎物最肥美的季节,羽林军守了上林苑好几年,终于等到陛下驾临。

    当刘志的车驾出现在巍峨的上林苑门口,两边旌旗招展,穿着簇新鱼鳞甲的羽林儿郎,列队相迎。

    儿郎们个个风流俊俏,甚是养眼,认真论起来,羽林军绝对是大汉军队的颜值担当,比之世袭制的虎贲军,强多了。

    只可惜其战力与外表成反比,论起武力值来,却是大汉最垫底的军队。

    “万岁!万岁!万岁!”

    洪亮的声音响彻云霄,刘志的目光从一张张年轻的脸上掠过,微笑举手示意,羽林军徐徐退后,跟随在侍卫队后面,缓缓前行。

    前呼后拥地来到上林苑行宫,这里的殿宇空置已久,还是十几年前,顺帝未生病之前,曾经来过。

    今日将暂时歇息,从明日开始正式狩猎,这是皇家庄园的传统游戏,众羽林军都憋足了劲,想要在皇帝面前一显身手。

    因为按照大汉帝国的传统,在狩猎中表现优异者,不但会得到天子的亲自赏赐,还能被选到陛下身边去任职。

    既然不想打仗,那么这便是晋升的唯一最佳途径了。

    所以一听说天子要来狩猎,一众羽林军早就摩拳擦掌,蠢蠢欲动,个个都攒足了劲,想要借着这个机会出人头地。

    刘志也正是知道这个规矩,这才借着狩猎的机会打起了羽林军的主意。

    行宫里他刚刚安顿下来,南顿侯邓演便骑着马匆匆赶来,“拜见陛下。”

    “衍成,快坐下,我跟你商量个事。”

    今年以来邓演一直忙着学堂的事情,有陛下在后面撑腰,他的育才学堂,已经初具规模。

    按照刘志给他的细则,划分为小学和中学,小学阶段为五年,统一学习启蒙经学、算学、历史和地理等基础知识。

    中学阶段同样也是五年,将会按照个人的兴趣和天赋,分科学习,加起来刚好是十年寒窗。

    除此之外,刘志对于官学也进行了同样的改革,而且朝廷对于中学毕业的学员,承认其学历等同于茂才。

    也就是说,他们无需经过童试和县试,便能够直接参加州试。

    一来省去了县里的许多压力,二来可以系统有效的培养人才。

    对于大汉的最高学府太学,刘志也同样进行了改革,增加了医科和农科以及工科这三大门类,为大汉的医学、农业和工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如今大汉的基础教育还没有跟上来,有一座太学已经绰绰有余了,但刘志希望有朝一日,在大汉的土地上能够崛起更多的高等学府,并且各具特色。

    当然除了经营学校以外,邓演还继续经营着刘志的酒庄。

    自上次殿试时,对于禁酒令进行了公开辩论之后,刘志便收紧了饮酒政策。

    民间除红白喜事之外,无故不得宴饮,如有特殊事件,必须向官府报备,取得资格方才可以群聚饮酒。

    而所有开酒肆的,也必须在取得特殊经营许可证明的情况下才能卖酒。

    这项政策大大的减少了民间酿酒的规模,但对于贵族们来说,这条禁令形同虚设。

    因为他们家大业大,关起门来在自己家里喝酒,谁也管不着,而且他们能够轻易获取宴饮的资格。

    所以至今为止,邓演的酒庄依然生意兴隆,丝毫也不受影响,不,应该说随着高度白酒声名远播,各地的世家大族纷纷慕名而来,生意比以前更好了才对。

    因为无法模仿,所以至今为止都是独家经营,成为了刘志大肆圈钱的工具。

    而董班在荆州的蔗糖生意,因为受到甘蔗产量的影响,到现在都没有形成规模,不过今年益州那边已经扩大了甘蔗的种植。

    相信再过两年,蔗糖也会成为不逊于白酒的大生意,为刘志带来滚滚财富。

    而且今年他还有一个生意,马上就要面向那些贵族推出。

    那就是香皂。

    虽然只是最简单的古法香皂,但对于还在用皂角洗澡的大汉贵族们来说,这效果已经足以令他们疯狂了。

    何况刘志还针对大汉贵族的喜好,推出了檀香型、桂花香型和栀子花香型这三种香皂。

    既然已经有了酒精,后续他还打算陆续研制简单的香水和花露水、风油精等等,相信到时候又可以大赚一笔。

    当然,刘志这个现代用品的搬运工,也不是什么都拿来挣钱的,他只是针对的贵族阶层。

    这些家伙垄断了大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财富,不从他们身上薅羊毛,岂不是天打雷劈。

    他的另外一些搬运,例如豆腐制作的系列技术,包括腐乳、豆腐干、豆腐皮、腐竹和臭豆腐等等,他都毫不吝啬地写进了《农经》里面。

    如今已经有多地开始尝试制作豆腐,将大豆这一廉价作物,变成贫富皆宜的美食。

    其他诸如榨油、养蜂技术、嫁接技术、授粉技术等等,他都通过《农经》广而告之,希望能够藉此提高大汉人民的生活水准。

    未来等大汉情况好转之后,他还会有更多的工业科技小发明要搬运,当然,现在还时机未到。

    邓演在他的诸多计划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他不可或缺的心腹之臣。

    最近,由于邓演忙着育才学堂的考试事宜,君臣两个已经有些日子没见面了,今日刘志是特意宣他过来的。

    此时他听说皇帝有事相商,立刻毫不犹豫地回答,“陛下请讲。”

    刘志遣退左右,低声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邓演会心一笑,频频点头。

    当夜,刘志与邓演在行宫把酒言欢,抵足夜谈,好好的休息了一晚上。

    第二天一大早,羽林军儿郎们就开始忙碌起来,上林苑中散养着许多猛兽。

    诸如野猪、狐狸、花豹、豪猪、野狼之类的,应有尽有,其他普通的如雉鸡、野兔、梅花鹿、野山羊等等,就更不用说了。

    但过于凶猛的动物如老虎和黑熊却是没有的,一来这两个猛兽十分危险,不适合用于皇家狩猎。

    二来他们处于肉食动物的顶端,会大量捕食散养的小动物,自然会被剔除出局了。

    皇帝打猎除了有检阅羽林军的意思,更重要的目的是来游玩,他平日里疏于练习,若是花费一两天的时间,什么也没打到,岂不是扫兴得很。

    所以每次皇帝来狩猎,羽林军都会提前将动物们从山中驱赶出来,圈在既定的范围中,好让皇帝打猎取乐。

    刘志与邓演不慌不忙地用过早餐,这才穿上华丽精美的连环锁子甲,骑着高头大马缓缓出发。

    丛林里远远地传来各种吆喝之声,是那些兴奋的羽林郎们,此情此景,处处洋溢着激情,令人也蠢蠢欲动。

    刘志还从未打过猎,甚至都没有见识过,平日里他倒也练习了骑射,只是没时间苦练,水平实在拿不出手。

    所以他对狩猎热情不高,纯粹就是来散散心,放松一下。

    除了羽林军,随他而来的执金吾和御前侍卫,也都有资格参与狩猎,所以竞争还是很激烈的。

    若是大汉的常规秋猎,还会浩浩荡荡带上一大堆的人,朝臣、后妃、宗室……都会来凑热闹,简直就堪比一场盛大的节日。

    但这次刘志是临时决定的,又有其他的目的,所以干脆一个也没带,只宣了邓演一人前来伴驾。

    两人缓缓策马进入丛林,阳光透过树枝洒下斑驳陆离的光斑,里面的视线半明半暗。

    进入丛林没多久,前方便出现了一只梅花鹿,这第一箭按照规矩,自然得由皇帝来开,况且梅花鹿这个彩头也不错。

    只可惜刘志的箭术实在不怎么样,众人算好了角度和距离,想着无论如何也要让天子狩得这头彩。

    刘志端坐马上,屏气息声一点点拉开了手中华丽的玉石长弓,就在他对着梅花鹿的肚子松开弓弦的刹那,也不知怎么了,那头鹿仿佛感知到了无形的危险。

    突然抬机警地抬起头来,却正好发现了不远处持弓的刘志,顿时受了惊吓,跳起来朝着树林深处狂奔而去。

    刘志射出来的羽箭,完美地与它擦身而过,撞击在不远处的树干上。

    那边的羽林军们,急忙跑去围追堵截,可都不敢射箭,那只鹿被吓得东突西逃,狼狈不堪。

    被他们在树林子里这一阵驱赶,很快,一头新的猎物出现在刘志的面前,是只灰色皮毛的狐狸。

    狐狸性子狡猾,不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一般都很难猎到,刘志叹了口气,他贵为天子,今日恐怕要出丑了。

    心中衡量了一下,揣度着多半出手要落空,便干脆懒得动手了,与邓演一起策马继续前行。

    跟随在他身后的樊超,平时偶尔会陪着皇帝练箭,对他的水平如何,心里自然是门清。

    身为贴身侍卫,此时正是他发挥作用的时候到了。

    眼珠一转,大咧咧地对侍卫们吼道,“去,多赶点猎物出来,陛下喜欢热闹,到时候大家一起举弓,看谁猎到的最好,陛下有赏。”

    刘志心里呵呵一笑,这家伙,总是外表憨厚,内里狡诈,而且还很会来事儿,很合他的心意。

    众人闻言立即卖力地开始了表演,林子里传来阵阵呼喝声,一盏茶的工夫,一群野兽就被成功地驱赶到刘志的面前。

    好家伙,除了野鸡野兔和梅花鹿之外,居然还有一头大野猪,呲着长长的獠牙慌不择路,横冲直撞。

    刘志还是头回见到活着的野猪,这东西果然够猛,以前曾听人说一猪二熊三虎,今日一见,确实很莽。

    “听我讯号,大家一起动手,以箭支为准,看谁射的猎物最多最好。”

    樊超一声令下,几个有头有脸的军官都跟着皇帝举弓射箭,樊超早就将自己箭筒里换了几支刘志的专属箭支。

    他力气大,射艺了得,立马将弓箭对准了那头狂奔的野猪。

    因是屠户出身,哪怕野猪皮糙肉厚,但他却知晓其薄弱之处,箭势如虹,如奔雷般直取野猪的眼睛,一箭直接钉入了他的头颅。

    那头野猪受此重击,不但没有就此倒下,反而激发了凶性,狂吼一声,掉头对着他们冲了过来。

    樊超一看情势不妙,赶紧离开刘志,一边继续张弓搭箭,想引诱野猪朝着自己而去。

    眼看着那头野猪朝着樊超去了,众人正准备合力围剿,他却忽然转了个弯,对着刘志猛冲过来。

    这下子众人都大惊失色,樊超已经来不及回身救援,只能大声呼喊离皇帝近的侍卫阻拦。

    两名侍卫奋不顾身扑到了刘志前面,却被那头凶蛮无比的野猪直接给撞飞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