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5200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抗战之英雄血 > 第一九三章 心头小鹿乱撞
    随着金陵总统府被日军攻陷,持续不到一月的金陵保卫战随即宣告结束。交战双方都未停止排兵布阵,开始为接下来的新一轮交锋做准备,各自调兵遣将忙碌起来。

    只是相比胡彪记忆中的金陵保卫战,这一次的金陵保卫战虽然依旧失利,可撤出金陵的守城主力部队,要比记忆中多出不少。这些部队,未来都将成为抗战主力。

    那怕早前匆匆拉上战场的大多都是新兵部队,经历这样残酷血腥的大战,能活下来的都学会如何在战场生存。新兵跟老兵的区别,往往都意味着生与死的区别。

    此前来金陵时,胡彪身边带着一个警卫排。此番离开金陵,胡彪身边只有一个狙击班,还有三名随其一起离城的非作战人员。可对于金陵的记忆,众人都将永生难忘。

    考虑到日军已经控制金陵周边各县,准备返回安华山的胡彪,也并未选择走大路。连续行军一夜,胡彪发现三名随部队离城的医生跟林雅诗,似乎都有些吃不消。

    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发现距离天亮已经不远,胡彪才道“老秦,到前面找个山谷准备宿营休整一下。马上快天亮了,咱们先休息而后侦察一下再出发!”

    “是,队长!”

    继续行进没多久,终于来到一座海拨不高的荒山,确认荒山附近都没人烟,胡彪一行也赶紧步入山中准备休息。而此时的胡彪,才想起要给众人找点吃的。

    想了想道“老秦,你在这里看着,我去附近看看,另外搞点吃的来!先烧点水,让众人泡个脚。等天亮后,我们再到附近转转,看看这附近究竟啥情况。”

    “好!不过,这地方能搞到吃的吗?好象没什么人家啊!”

    “没事!跟我出来,还会饿着你们吗?老实待着就好!”

    听着胡彪说出的话,想起以前野外行军,胡彪总会变戏法一样找来吃的,秦天佑也笑笑不再多说什么。吩咐队员清理出一块干净的营地,便搭建帐篷跟在附近找水。

    离开队伍一段时间,再次返回营地的胡彪,手里已经多出几只血淋淋的兔子。正在烧水的队员,看到胡彪拎来的兔子,也笑着道“今天又有肉吃了!”

    至于胡彪如何找来的野兔,这些队员都不会过问。他们只知道,跟胡彪在野外行军,根本不用担心饿肚子。甚至有些时候,还能吃到野味改善生活。

    将野兔扔给队员,胡彪笑着道“赶紧收拾了,趁天还没亮,把这些兔肉都红烧。把我们带来的大米焖上,等天亮后再去附近找点吃的,今天咱们也吃顿好的!”

    “是,队长!”

    事实上,这么短的时间里,胡彪也不可能猎到这么多兔子。说到底,这些野味都是以前在山里打到,而后储存在随身空间内的。放在空间的东西,跟收进去时一样。

    以至这些兔子从空间取出来,看上去跟刚被打死的没什么区别。问题是,先前待在临时营地的众人,都没听到枪声。那么这些野兔,胡彪又是怎么搞来的呢?

    好奇归好奇,可那些队员都没问,跟他们一起撤离金陵的两个医生还有林雅诗,自然也不会多嘴。待在密道天天吃饼干跟鑵头,他们确实都吃的有点反胃了。

    现在好不容易能吃上热饭还有肉,他们又怎么会拒绝,高兴还来不及呢!

    相比待在密道中的日子,如今离开金陵来到野外的众人,心情似乎都开朗了许多。围着两口已经架在火上的行军锅,众人也开始各自忙碌起来。

    趁着这个时间,胡彪看了看营地的众人,发现随部队一起行军的林雅诗,表情似乎有些痛苦。两只手不时摸着脚,似乎脚上有什么不适,才让她显得这般痛苦。

    看到对方脚上穿的绣花布鞋,想到晚上虽然走的慢,可好歹也走了十几公里。加上走的路并不平坦,估计从未走这么久路的林雅诗,应该是脚底起泡了。

    前世当新兵,尝过强行军脚底起泡滋味的胡彪,很清楚水泡浸在汗水中的滋味。想到这种可能的胡彪随即上前道“林姑娘,没事吧?”

    听到胡彪的询问,其实已经痛到想哭的林雅诗还是咬牙道“谢谢长官,我没事!”

    “是不是脚底起泡了?”

    面对胡彪直截了当的询问,林雅诗原本表情痛苦的脸上,反倒泛起一丝红韵,似乎没想到胡彪会揭穿她羞于启齿的糗事。走个路走到脚底起泡,林雅诗觉得很丢人。

    相比其它身上背了枪支弹药跟包裹的战士,她只有一个随身小布包,根本没什么份量。可其它战士健步如飞,她也不好意思喊休息,只能咬牙跟着众人走到现在。

    看着林雅诗又羞又急的表情,胡彪却继续道“能坚持到现在,你已经很厉害了。脚底起泡很正常,说起来也是我太疏忽,忘记你跟两位医生,都没接受过军事训练。

    等下我让人给你打盆热水,你先泡一下脚,而后用针刺破那些水泡,千万别把皮撕了,要不然后面的路你根本走不了。我再给你找点酒精消毒,那样会舒服一点!”

    “谢谢长官,我能坚持的!”

    从胡彪说出的话中,林雅诗能感受到对方的关心,可她还是觉得不好意思。在她看来,让胡彪这样关心,也给队伍增加了负担,这会让她觉得心存内疚。

    “行了,再怎么说,早前在密道你也照顾过我。虽然你不是军人,可我们死士营的兄弟,都欠你一份人情。做为他们的长官,我有责任跟义务照顾好你。

    脚底起了水泡,必须尽快处理,时间耽误的越久,往后想恢复起来就更难。听说你学过护理,那你更应该知道水泡处理不干净,很容易引起脚底感染。等着!”

    说着话的胡彪,没理会林雅诗有些尴尬跟羞涩的表情,径直走到正在忙着准备早饭的众人面前。找来一个铜质的洗脸盆,专门打了一盆热水端到搭建好的帐篷内。

    知道林雅诗是姑娘家,当着众人的面脱鞋洗脚,估计也会觉得受不了。现在把洗脚水端进帐篷,好歹避开了众人的眼神。这种细心,也令林雅诗身受感动。

    同样看到这一幕的队员,突然坏笑着道“班长,队长是不是看上那丫头了?”

    “关你什么事?队长年纪也不小了,就算讨个媳妇,又有什么问题?那丫头太瘦了,只怕不好生养。不过,长的倒蛮标致的,配给队长还勉勉强强吧!”

    在秦天佑看来,已经贵为中校的胡彪,娶个老婆生个娃,其实也没什么。这年头,百姓都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道理。而胡彪,无疑是孤家寡人一个。

    若是成个家有了家世,或许胡彪往后上战场,就不会那样冲动了!

    对这个年代的很多军人而言,老婆孩子热炕头,也是他们的终极梦想。可很多时候,一些有钱有势的军官往往三妻四妾,很多大头兵却根本不敢奢望娶媳妇的事。

    娶媳妇,往往都是军官才有的权力啊!

    那怕远在北方抗战的八路军,对此事也有明文规定,那就是所谓的‘二五八团’标准,年龄必须达到二十五岁,八年党龄或军龄且为团级干部才可申请结婚。

    关于手下们的调侃,胡彪并未过多理会。前世的胡彪虽然谈过恋爱,却从未考虑过结婚的事。那怕后来由雇佣兵转为搜集情报,胡彪更多都逢场作戏,也没考虑过结婚。

    因为胡彪始终清楚,不论从事雇佣兵还是后来的商业间谍,那都是高风险的职业。稍有不慎,随时都有可能在任务中牺牲。而现在他的情况,比前世更加危险。

    连自己能活到什么时候都不确定,胡彪又怎么可能给别人希望跟未来呢?真要有一天,他在前线牺牲了,留下的孤儿寡母,她们在这种乱世中又该如何生存下去呢?

    照顾林雅诗更多出于还人情,加上林雅诗这种‘巾帼不让须眉’的胆色,还是让胡彪很欣赏。不是那个女孩都敢孤身闯入战区,又敢细心照顾那些刚从战场撤下来的伤员。

    打好水放进帐篷,胡彪走到林雅诗面前道“水好了,你去帐篷泡个脚,毛巾也给你准备好了。我再给你找点酒精,另外你这鞋子不能穿,我再给你找双鞋吧!”

    “嗯,谢谢长官!”

    不知为何,面对胡彪此刻有些霸道的关心,林雅诗却有种心头小鹿乱撞的羞涩。那怕在别人面前,她表现的很坚强。可做为女孩,她内心还是很柔软。

    因为战争,原本无忧无虑的富家千金,瞬间沦为无家可归的难民。那怕还有亲人,可这些亲人都不在眼前。胡彪的这种关心,确实让林雅诗觉得很暖心。

    看着满脸羞红走进帐篷的林雅诗,并未想过这种关心,容易让女孩心生误会甚至爱慕的胡彪,又细心替女孩找来医用酒精跟棉签,还有一双小码的日军皮靴。

    望着将纤纤细腿泡在脸盆中的女孩,胡彪也没在帐篷里多待。那怕前世他已经久经沙场,可目睹这样诱人的一幕,依旧年青的身体,还是会忍不住臊动不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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